易混淆的“V/V”和“W/V”、“W/V”

    归纳起来“浓度”单位常用的4种正确表示方法为:

    1)混合物中某成分的质量与混合物的质量之比称质量分数(w/w)。如蛋白质含量为17.04%~20.03%应改做蛋白质的质量分数为17.04%~20.03%;15%的可湿性多效唑粉剂应改做质量分数为15%的可湿性多效唑粉剂。

    2)混合物中某成分的体积与混合物的体积之比称体积分数(v/v)。如浓度为95%的酒精应改做体积分数为95%的酒精;空气含氧量21%应改做空气中含氧气的体积分数是21%。

    3)混合物中某成分的质量除以混合物的体积称质量浓度(w/v)。如0.1%的KMnO4应改做质量浓度为1g/L的KMnO4;1%的纤维素酶应改做纤维素酶的质量浓度为10g/L;5%NaOH实际是质量浓度为5g/100mL(即50g/L)的NaOH水溶液;10%葡萄糖注射液实际是质量浓度为10g/100mL(即100g/L)的葡萄糖灭菌水溶液。

    4)物质的量浓度,是一种常用的溶液浓度的表示方法,为溶液中溶质的物质的量除以混合物的体积,简称摩尔浓度(M),用符号c表示,即:c(mol/L) = n(mol)/V(L)。

    除非有特殊说明,用液体制备的溶液浓度用体积比表示(v/v),用固体制备的溶液浓度用重量体积比表示(w/v)。因此,像“10份中占1份”或“10%”的表示是指1份体积的液体或1份重量的固体,溶于足够体积的稀释剂或溶剂中,使得最终溶液的体积按体积算是10份。对于其他类型的溶液(例如气体溶于液体),上述内容则不适用,需要根据浓度表示的方法来制定指示方法(如w/w,v/w)。